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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我回答一下、什么叫自由恋爱?

帮我回答一下、什么叫自由恋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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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我回答一下、什么叫自由恋爱?

理想的爱情究竟是什么?这个问题人们已经问了几千年,至今无解。所有的“爱”都值得尊重 几千年前,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曾提出这个问题:什么是爱?并以狄欧提玛(古希腊的一位女巫,据说她对爱有真知灼见,她将爱的哲学传授给苏格拉底)的话作答:“它既非不朽之物,也非必朽之物,而是介于这两者之间……它是一个伟大的精灵,而正像所有的精灵一样,它是神明与凡夫之间的一个中介。” 几千年后,当代哲学家罗兰·巴特在《恋人絮语》中仍然在说:“我实在很想弄明白爱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” 按照我对爱情的理解,它是一种两人情投意合、心心相印的感觉,是一种两个人合二而一的冲动。它是一种突然迸发的激情。激情一旦减退,谈爱就属枉然:爱要么是激情的化身,要么什么都不是。当激情的爱发生之时,被爱的人的可爱之处被剧烈地夸大,以至在有爱和没爱的两个人眼中的同一个对象会是如此的不同,判若两人。正因为如此,法国作家普鲁斯特才会一再地表达这样一个看法:所有陷入情网的人,爱的不是真实的对象,而是自己心目中虚构的对象,是自己的感觉本身。 也许研究最终表明,“爱”这种感觉不过是一种错觉而已;但的确有人经历过被称作“爱”的这样一种心理过程,有爱和没爱的界限在他们心中像黑和白一样分明。无论如何,“爱”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,在我看来,它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,都是美好的,都是一种不可多得、值得珍视、也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。虽然当事人有时不得不为了其他的价值牺牲爱,就像《廊桥遗梦》里的女主人公为了家庭价值牺牲爱那样,爱本身是没有罪的。如果一桩爱情发生了,它就是发生了,它不仅不应当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,而且从审美的角度来看,它肯定是美的。爱是一种激情 爱的发生可能与生活质量有关。据社会史家研究,在前现代的欧洲,大部分婚姻都是契约式的,是以经济条件而不是以彼此间的性魅力为基础的。在贫困者的婚姻中,有一种就是组织农业劳动力的手段。那种以永不停息的艰苦劳动为特征的生活,不可能激起爱的激情。据说,17世纪德国、法国的农民中间,已婚夫妇之间几乎不存在亲吻、亲昵爱抚以及其他与性相联系的肉体爱恋形式,只有贵族群体间才存在性放纵,这种性放纵在“体面的”妇女中间被公开认可。真正的浪漫之爱在18世纪以后才出现,并逐渐成型。 爱的发生可能还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关。在古代,女人藏身深闺,不易见到,因此常常能激发出浪漫爱情;而在现代,女性不再是不可接近的了,无需很长一段追求期,人们来不及“爱上”,就可以由一见钟情转而过起同居的生活。有极端的实践者竟这样说:“三天之内,我们就已成为老夫老妻了。”在后现代的开放空间里,不少男女在性方面的过度挥霍造成了爱的贫乏,他们渴望拥有真正的爱情。“这是一个对爱情饥渴到极点的年代,因为缺乏,所以饥渴。” 对于激情的爱,人们褒贬不一。激赏它的人视之为人类最快乐、最值得珍视的经验;但是反对的意见也很多。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说:爱是一种激情,它或多或少都会使身心备受摧残;它导致许多困局,引发许多丑闻,甚至酿成许多悲剧;它很少照亮生命,开拓心灵,使精神洋溢快乐。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则说:无论是什么地方,激情之爱都不曾被视为婚姻的充分必要基础;相反,在大多数文化中,它都被视为对婚姻难以救药的损害。 从爱情与婚姻关系的角度来说,爱情的演变经历了两个阶段:在古代,它与婚姻没什么关系,只存在于浪漫的情人之间;在近现代,通过好莱坞式的爱情的普及,和有爱情的人结婚成为一种理想。古人严格区分爱情与亲情;今人则渐渐将二者合一。在古人看来,爱情就是激情,婚姻是爱情的障碍,是与爱情势不两立的东西;而在现代人的婚恋观中,爱情在最初的迸发之后,可以渐渐转变为亲情,激情渐渐转变为柔情,爱情与婚姻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结合,不再是水火不容的两极——但是实际上,在许多现代人的婚姻中,压根儿就没有激情,只有柔情,有的连柔情也没有——这样的婚姻与古代的婚姻也没什么不同。爱情的多元化 在我的梦想中,未来的爱情该是一种更加自由的爱情。所谓自由,就是承认差异和多元。自由是爱的翅膀,没有翅膀,爱就不能飞翔。而真正的爱情天生是要飞翔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