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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大的市的城市名单

较大的市的城市名单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“较大的市”是一个法律概念,是为了解决地级市立法权而创设的。一旦获得“较大的市”地位,就拥有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。国务院共四次审批了共19个“较大的市”。其中,重庆因升格为直辖市而不再是“较大的市”。目前国内实际存在的经批准的“较大的市”只有18个。 批次批准时间城市名称 第一批 1984年12月15日 唐山市 大同市 包头市 大连市 鞍山市 抚顺市 吉林市 齐齐哈尔市 无锡市淮南市 青岛市 洛阳市 重庆市(1997年3月直辖后不再是较大的市)第二批 1988年03月05日 宁波市 --第三批 1992年07月25日 邯郸市 本溪市 淄博市第四批 1993年04月22日 苏州市 徐州市 -较大的市一览表(按地区)地区名单华北地区唐山市、邯郸市、大同市、包头市东北地区大连市、鞍山市、抚顺市、本溪市、吉林市、齐齐哈尔市 华东地区无锡市、苏州市、徐州市、 宁波市、淮南市、青岛市、淄博市华中地区洛阳市西南地区重庆市(1997年3月直辖后不再是较大的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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