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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网络出租屋

深圳网络出租屋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深圳网络出租屋

一:列管条件

1、2011年1月1日前设立

2、营业场所经营不低于60平,电脑不少于30台

3、经营场所位于学校和持证网吧200米范围外。

4、营业场所符合《龙岗区网络出租屋内部环境消防安全基本标准》

5、所在建筑物经专业机构检测符合建筑安全标准(或具备红本房产证)

6、使用上网专用电路

7、安装信息安全管理系统

8、经营者自愿申请列管

9、网络出租屋为期1年。一年后必须完善正规网吧经营手续